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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員工跳槽、竊取他人的營業祕密怎麼辦?檢察官偵查營業秘密案件時,能否申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當事人如果洩漏給不相關的第三人,或是做偵查以外使用,將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這些攸關營業祕密法的實境正在發生,企業如何因應,已成為普遍關注的焦點議題。
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地檢署於2017年新收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數較2016年增加近4成,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的人數也增加了4成以上。營業秘密是所有科技公司最需要培育與保護的關鍵武器,我國營業祕密法於102年修法增訂第13條之四,擴大涵攝範圍,目前為止,已經至少有6家法人連同竊密員工,遭地檢署併同起訴在案。
但是,本應受保護的企業法人面臨刑事責任不明的挑戰,往往不知情的法人在員工犯竊密罪連帶受罰,而該條但書的舉證免責條款「盡力防止」乃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恐因執法者的輕忽,而讓法人遭受不合理的刑事追訴,面臨複雜的司法訴訟,爰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另外,同時為保障我國企業訴訟權益,立法院將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擬建立偵查中由檢察官來核發「秘密保持令」制度,並增訂「違反營業秘密保持令罪」,以嚇阻此類妨害秘密罪之犯行,是否允當,也有探討的必要。
台灣玉山科技協會謹訂於107年8月14日(二)晚上18:30-21:00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玉山小聚」活動,探討「營業秘密法祕保令與裁罰機制的妥適性--營業秘密法罰行為人還是受害人?」,邀請長期關注營業秘密法的邱志偉立法委員擔任致詞貴賓。
玉山小聚同時邀請了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王志誠教授擔任主題演講嘉賓,圓桌論壇部分則由智慧財產權學者政大法律系馮震宇教授擔任引言人,並請京元電子李金恭董事長、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張致遠秘書長以及營業秘密法學者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志潔特聘教授擔任「與談人」,藉由產官學界不同面向的討論,可以充分反映業界心聲,交換法律專業知識,希望有助於提升立法品質,相信對科技業的負責人、法務長、人資長和關注營業秘密法的科技人會有所助益。
台灣玉山科技協會 敬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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