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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台灣玉山理事陳世杰 淺談AI時代之法律議題



文/李洵穎

成式人工智慧(AI)相繼問世,表現讓人驚豔,但所衍生的爭議卻也層出不窮。為確保企業能正確與安全地使用AI,各國政府陸續採取監管作為,其中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堪稱為全球最早出爐的相關法規。針對AI產生許多新興的法律議題,秘書處特別專訪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第十一屆理事陳世杰,請他分享AI相關案例,同時也給予未來應對AI的方向與建議。 

陳世杰理事為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臺北分所主持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商務、智慧財產權訴訟及仲裁。他於2024年3月赴美參加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每兩年舉行一次的全球合夥人會議,並與多位智慧財產權相關領域的合夥人進行分組討論。該分組討論會議揭示未來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四大重要領域,包括AI、電動車、區塊鏈以及半導體,堪稱為未來智財權領域的重點戰場。

隨著AI科技興起,相關法律問題持續不斷。過去人類才具有創造能力,隨著AI發展,如今已可自動生成出新聞報導、小說、劇本、音樂、繪圖,對於AI產物是否受到智財保護的討論及爭議也越來越多。就在2023年底,《紐約時報》開了美國主要媒體第一槍,控告OpenAI、微軟(Microsoft)在未經同意下,以其新聞報導訓練生成式AI。

陳世杰理事受訪時也分享法律界使用AI的案例。一名國外律師使用ChatGPT撰寫法律書狀,卻引用了AI捏造的「虛構」判例,被法官發現而遭到懲戒。更有甚者,某企業的財務人員收到財務長的電子郵件,要他付款給某人,該人員心生警覺回信要求召開視訊會議進行討論,而財務長也確實上線與會。後來發現與會者並非真人,而是使用深偽(Deepfake)技術所塑造的「虛擬人」。陳世杰理事說:「AI的法律爭議其實還蠻多的。」

為確保企業能正確與安全地使用AI,各國政府已陸續祭出監管法規,如歐盟於2023年6月率先推出《人工智慧法案》(AI Act),並於2024年3月獲歐洲議會通過,根據風險程度對AI技術進行了四類分級並進行不同程度的監管。在該法案之下,包括針對工作場所、教育機構進行情緒辨識;打造基於社會行為、個人特徵的社會評分制度;操縱人類行為、違反自由意志的AI系統;從網路影像、監視器中,無目的地抓取臉部影像,以建立辨識資料庫;採用具備敏感特徵的生物辨識分類系統,例如政治、宗教、哲學信仰,種族及性取向等,皆為禁止應用AI之列。

歐洲為全球最早為AI立法的區域,美國亦在2024年3月在聯合國推動通過一項AI決議案,要求確保AI不被有心人士利用,必須從設計階段就開始接受監督,同時也要求確保隱私不受侵犯。

數位部政務次長李懷仁日前曾表示,從技術面來看,對AI生成內容,各國立法大多會往強制加上標籤等方向;意即如果是AI所生成的內容,必須加上標籤足以讓外界辨識,包含說明來源、製作方向等。

陳世杰理事亦持相同看法,「在可容許AI系統的情形之下,使用AI工具就應該對外揭露,這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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