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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瓊慧從文藝青年、法學博士到國際律師
願為保護科技與藝術的發展而貢獻

文:朱麗芝

本會監事邵瓊慧律師是全球最知名的Baker & McKenzie在台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專精智慧財產權法之各種專業領域,包括品牌管理與保護、技術授權與協商,特別是醫藥、高科技與娛樂產業相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不公平競爭等智財訴訟。聰慧、美麗、開朗的邵律師更是一位對文藝充滿熱情的女性,有感於台灣文創圈法律專業的資源太少,曾經想做作家的她特別願意協助作家、文創界及科技業保護其創作與發明。她曾在台北律師公會催生出「法律文學創作獎」,希望藉由推動本土的法律文學創作,鼓勵法律人關懷人文,並能使大眾更理解正義與法治的精神。她也活躍於學術圈,長期講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議題,更樂於在研討會分享她執業的心得並提出建議。邵律師參與許多專業團體及公益活動,熱心服務同道,貢獻社會。她期望社會的每一層面都能尊重法治,並與國際接軌。

文藝青年立志做保護科技與藝術的專業律師

邵瓊慧從小就喜歡看書、閱讀與寫作,她不看兒童讀物,愛看小說、報章雜誌,更形容自己是個文字控,一看到各種文字就沉迷其中。她內心喜歡文學與創作,國中時還得了校外作文比賽第一名。她從小口齒伶俐反應快,常對大人發表她對文章或事情的看法,家人開玩笑說:「妳乾脆去當律師好了!」。所以她小學六年級就立志將來要讀法律,考大學時雖然因為律師很難考,法律系並不熱門,但她不改初衷,填志願時真的就只填法律系。

聰明又認真讀書的邵瓊慧果然以第一志願進了台灣大學法律系,由於專注、理解與效率的讀書法,大學成績出色,年年拿到書卷獎,後來並以法律系司法組第一名畢業。但活潑好動的她總覺得台灣法學教育太重視考試,她喜歡參與課外活動,認識不同領域的朋友。因為醉心電影,就熱衷參加金馬獎影展,看外國電影,又喜歡讀外國翻譯小說,是個標準的文藝青年。她因接觸到外國法庭電影、電視影集,一直嚮往能夠出國留學,親身體驗各國文化。

因為想出國,大學畢業考上律師資格後,她先來到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一方面練英文,藉著工作累積經驗,一方面也存錢準備留學。在國際通商兩年期間,除了白天工作外,晚上及週末就是拼命讀書,第一年她就考上了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第二年考托福,申請學校。她很自豪在工作期間,因為時間分配得當,她可以兼顧繁重的考試準備,沒有請過一天假。

1990年代的台灣還有海盜王國的惡名,更常名列美國特別301的觀察名單,智慧財產權法制相當落後,更非法律系的顯學,但在美國卻是蓬勃發展的領域。熱愛文藝電影的她就想出國唸智慧財產權法,可以保護文學、藝術、科學的創作,更希望能為提升台灣的智慧財產權法制做出貢獻。很幸運地,當年教育部公費留考第一次增加智慧財產權法考科,而她也考取這唯一的名額。教育部給了她三年全額獎學金,包括學雜費與生活費。在申請國外學校時,由於她有律師資格,以及在Baker & McKenzie的工作經歷,她如願順利地申請到Top 1的哈佛大學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

赴美獲得法學博士並開拓人生新的視野

邵瓊慧在哈佛大學法學院以九個月時間拿到法學碩士(L.L.M.),又到紐約大學以四年時間攻讀貿易法規組法學碩士(L.L.M.)以及法學博士(S.J.D.)學位,並取得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她唸國際貿易法、經貿法、及智財權(IP)保護,許多人為她能把枯燥乏味的法律讀得這麼津津有味,在短期內拿到三個學位均充滿歎服。但邵瓊慧說,她在美國求學充滿樂趣,她讀的是最新的發展領域:智財權,她特別著重在與文學、藝術、電影的保護有關的著作權;尤其近年來科技發展迅速,智財權更涵蓋數位科技與內容產業,相當火紅。

在美國這幾年的時間裡,邵瓊慧感受很震撼,她與美國學生一起上課,聽世界級大師的教學,邵瓊慧感受到她的人生與思維被改變。因為台灣教學是以法典優先,但美國是案例法,注重從不同案例區辨差異並歸納原則。哈佛有許多重量級、世界級的老師,譬如懂中文的法學院教授William Alford,非常關心亞洲學生,他的上課方式也很特別。他們用的是蘇格拉底式教學法,老師會問你正、反面的問題,是一種辯證式的教學法,生動活潑。一般亞洲學生會為問題找正確答案,對問題的回應不是黑就是白,但老師認為論證的過程比正確答案更重要,老師要求的是批判式的思考。「這種思維方式對一個好律師的培養非常關鍵。」邵瓊慧說,她本來就會對許多事情有自己的觀點,不喜歡人云亦云,這個教學法對她影響尤其大。

邵瓊慧於1998年回來台灣後,希望能貢獻所學,並在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現為法律學院)等學校教授最新智慧財產權法。她上課時就是採用案例教學法,鼓勵同學研讀最新案例,在課堂上透過討論、辯論去深入理解法律規定的精髓。也因為她學有專精,故有機會擔任台灣法學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律師全聯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積極參與台灣近年來重要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修正及公聽會。台灣在2008年設立智慧財產法院時,邵律師也曾被司法院聘為諮詢委員,從學理與實務觀點提供建言。她更常受邀發表學術論文,其所著「我國智財案件定暫時狀態處分制度之研究」長達數萬字,收錄於司法院智慧財產訴訟制度相關論文彙編。

無畏挑戰創造智財案件代表性案例

邵瓊慧有感於除教學與法制修正之外,台灣仍然欠缺專業的第一線律師以處理種種複雜新穎的智慧財產權案件。2002年她正式再回到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全心全意投入保護智財權的第一線工作。她目前是Baker & McKenzie亞太區智慧財產法執行委員會(Asia Pacific IP Steering Committee)專利委員會之主席,與Baker & McKenzie全球各地事務所之智財律師合作,為客戶提供最先進的法律服務。

在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她可以如願大展身手,承辦許多智財領域重要的案件,甚至成為代表性案例,屢為媒體報導或成為學術研討會上討論的焦點。邵律師曾代表錄音著作權人團體對Kuro及EzPeer音樂檔案交換網站(P2P)侵害著作權提出告訴,成為台灣網路著作侵權經典案例,藉此落實使用者付費之數位授權機制,有助於後來數位音樂平台之發展。

此外,她曾代表健亞生技對抗日商藥廠為拖延其學名藥上市而提出之專利侵權訴訟,經過七年終於勝訴。然而,因為日商藥廠不當聲請假處分以阻擋其取得藥證之行徑,使健亞生技喪失學名藥上市的先機而導致重大損害。邵瓊慧建議客戶以日商藥廠濫用專利權、違反公平交易法為由,求償新台幣五千萬,而史無前例地獲得全額勝訴判決。此案相當難得地經Asia IP專業法律雜誌評選為2012年度代表案件(Deal of the Year)!

近幾年來,台灣科技業遭受韓國、大陸之競爭者惡意挖角,竊取營業秘密之威脅。她也責無旁貸地為台積電及聯發科等國內重量級企業,針對離職的前員工,透過法律救濟手段,遏止營業秘密進一步流失或遭競爭者不當利用。

因為邵瓊慧的努力與表現,聲譽鵲起,深受客戶肯定。從2012年開始,她連續年年得到國際雜誌的獎項、認證與排名,包括被錢伯斯法律評鑑指南(Chambers Asia-Pacific)列為首選律師(Band 1 Lawyer)、被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法律雜誌選為指標律師(Leading Individual)、被世界商標評鑑(World Trade">

政府及企業需重視法律專業

由於邵瓊慧長期與國際客戶合作及與外國律師交手的經驗,她深刻體會國際企業對於法律專業的重視與法規遵循的嚴謹。國內有規模的企業固然不乏高品質的企業律師團隊,踐行公司治理且有能力處理國際訴訟或跨國交易。但普遍來說,台灣企業較不重視法律專業,一般中小企業很少有內部律師,認為法務妨礙做事。此外,台灣在許多國際組織缺席,所以政府機關也較欠缺國際經驗,加上近年來民粹當道,使政府有時無法依據法律與國際規範行事,非常可惜。

邵瓊慧強調台灣的法律事務並非只有訴訟。事實上,不管是政府、企業及個人,許多事務均有賴律師的參與及建議、防範風險、以協助業務推展,這就如同預防醫療的概念,而不要等到有爭議或訴訟時才想到律師。台灣的經濟發展模式仰賴國際貿易甚深,台灣企業開發海外業務時,每當有進入國外市場的機會,就應該把當地的法律搞清楚。但台灣企業過去不重視外國法律,在面臨專利侵權訴訟、反托拉斯法調查等,付出極大代價後,才逐漸學習到經驗。最近又爆發兆豐銀行被美國政府罰處鉅款的事件,更凸顯台灣長期不重視專業人才、法規遵循及國際交易中所涉及的法律風險。她衷心希望台灣企業能在全球化的市場,更具備法律風險意識與國際競爭力!

她提到目前律師公會推動企業律師,希望每一個企業都能運用律師,只有當企業重視法律專業,有好的公司治理與法規遵循,企業的競爭才能步步穩妥;特別是政府部門也要善用律師,不管是行政訴訟、採購契約、國際談判,現有的法制人力都有欠缺,如有具備實務經驗的律師來協助,應有助於避免糾紛,使政府更具專業度及效能。所以政府官員應找有企業經驗、國際觀的人來服務,這是她由衷的建議。

關懷社會充滿熱情的女律師

法官、律師給人的感覺是拘謹、保守、理智的,但有著一頭飄逸長髮的邵瓊慧律師,卻是美麗、聰慧、自信外,充滿熱情,經常有著開朗的笑容。她說因為她樂在工作,為客戶解決問題,讓他們看見陽光是她最快樂的事。她說,律師的原意counselor,是給人安慰的,一個好律師是能為人解決問題、受客戶信任的專業顧問(trusted advisor),這也是她對自己的期許。她更強調律師必需要有熱情才不會成為法匠。她深知律師經常面對枯燥乏味、錯綜複雜的法律條文,面對不完美的人們要建構正義與價值,很難有熱情,但熱情的來源是對人與對社會的關懷,以及對正義的追求。她說,「律師的那種快樂是在法庭中為他當事人全心辯護,或從無數條文與判例中能找到那個可以起死回生的神奇見解的時候。」

也許是藝高人膽大,邵瓊慧辦案子,從不怕去辦人家不曾辦過的新類型案件,或是高度困難、有挑戰性的案件。「因為這樣的案子,你才可以發揮創意。不要受限於法條,也不要被自己的經驗與成見所限,而要用新鮮的眼光,看待手上的每一個案件。」換言之,除了批判性思考,也要學習創造性思考,從多種面向與角度找到解決問題的創意,所以跨領域學習很重要,邵律師也仍然保持廣泛閱讀的興趣與習慣,涉獵文學、心理學、財經、產業趨勢等跨領域知識。此外,面對困難的態度也很重要。當年,人家說公費留考很難,只有一個名額,但她全力以赴,不去想這考試多難,也順利考上。所以她認為做任何事情不要怕難,而是思考如何解決困難,不論結果如何,都全心投入,通常結果是好的,或至少努力過就不會留下遺憾。

除了自己的工作外,邵瓊慧也很熱心服務同道,她現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擔任監事,曾任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以及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監事,長期關注律師倫理、律師業務、在職進修、國際交流等議題。她曾在台北律師公會推動法律文學委員會,主辦數屆「法律文學創作獎」,也在台北律師公會的季刊「在野法潮」擔任編輯委員,希望法律人不要只是懂法律,也應接觸各領域的知識,更希望大眾能關心法律,從類似「法普」的通俗法律作品中,思考正義與法治的真意。

在專業社團外,她也從事公益活動,目前她是國家電影中心監事、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監事及北一女校友會理事。「我認為參與專業團體及公益團體是很好的經驗,能與各界菁英交流、支持有意義的活動,收穫很大。」她鼓勵年輕人除了工作之外,能多參與社會服務並提供貢獻,幫助有需要的人,同時也可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能夠自我成長。如玉山科技協會就是非常好的平台,青年玉山、小玉山等活動都非常有意義,可以讓年輕人培養眼界、廣結善緣、向前輩學習做事方法,並與世界接軌。

法學教育要改變年輕一代要面對世界新挑戰

或許是邵律師的專業領域與科技發展密切相關,她非常關注未來的趨勢。她認為台灣法學教育很需要改變,過去是考試為重,但現在律師大量錄取,年輕律師將會面對更多挑戰。她在「明日世界的律師」(Tomorrow’s Lawyers)一書的推薦序中,就指出根據國外的研究,律師業面臨未來世界的諸多挑戰,包括錢少事多、市場自由化以及資訊科技發展的挑戰,現在甚至國外已有人工智慧(AI)律師可以做法條案例查詢分析,所以她希望學校培養法律系學生世界觀、有專業能力外,還需要具備跨領域的知識,成為受客戶信任的專業顧問(trusted advisor),才能面對未來的挑戰。

除了關心年輕世代面對的挑戰,身為女性的邵瓊慧也特別在意性別平權的發展。邵瓊慧說,在她1990年代讀書的時候,男女比率差不多,但現在台灣的法律系,不論就讀人數、法官、律師考試或就業的成果,女性的表現與男性比較毫不遜色。以她所服務的Baker &McKenzie來說,就是全球對女性的升遷發展最支持的律師事務所之一,自1949年創立開始即強調各地域及不同族群的文化融合,並主張「多元與包容(Diversity & Inclusion)」,透過培訓教育課程,支持女性的生涯發展。她特別指出:「現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拉加德總裁(Christine Lagarde)早在1999年就曾擔任Baker & McKenzie的全球總裁,為女律師在Baker & McKenzie職涯發展設下典範。」所以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非常栽培女律師,在制度上儘量提供女律師友善的工作環境,支持她們的升遷與發展。

邵瓊慧認為人必須要有堅定的信念,才能在變動迅速的時代安身立命。她的信念是人要實現自我、發揮潛能,凡事盡心盡力做到最好,對社會做最大的貢獻。她說她自己正巧是位於台灣世代交替中間的五年級生,有機會見證台灣社會過去的榮景與前人的貢獻,也看到年輕世代面臨的挑戰與創新的可能,因此期許自己能透過法律服務及教育,為台灣的未來發展盡一份心力。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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