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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新篇章與實務發展研討會
保護智財權 十五年來最大修法



台灣玉山理事長童子賢致詞。

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以下簡稱智審法)已於2023年1月12日修正通過、2月15日公布,並將於同年8月30日施行。此次修法堪稱該法實施近十五年來,變革幅度最大一次。為此,理律法律事務所、台灣玉山科技協會及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共同合辦「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新篇章與實務發展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界人士參與交流、對談,共同觀察與討論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過往適用之問題,以及未來新法施行後的願景與因應方向。報名情況熱絡,現場座無虛席。

主辦單位之一的台灣玉山理事長童子賢致詞時指出,企業在運作難免會遇到障礙,其中智慧財產權受到侵犯就是一個例子。科技產業的運作非常仰賴創新研發,而確保智慧財產權成為很重要的課題。現在很多公司寧願不申請專利,因為在申請過程很容易把自家營業秘密洩露出去;但不申請專利,在自家固守營業秘密,卻又容易招致來自四面八方、不同領域的威脅,例如內部員工自立門戶、帶槍投靠、報復洩密、惡意挖角、商業間諜等。以上種種都會阻礙科技業進步,投入龐大資金、千辛萬苦研發而得來的智慧財產,卻因這些不法行為,輕易地外洩出去,可能會使企業不願意投資金進行曠日廢時的研發工作。所以科技業需要智慧財產相關的法規作為後盾及保障。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副秘書長邱碧英指出,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與保護,代表著企業對「知識財產」的重視與兢爭力的體現,更是一國產業發展或是集團企業的進步軌跡,而智慧財產權的訴訟與審理,向來是專業中的專業,因此在2008年在傳統的司法體系中,單獨設置智財與商業法院,更是代表著我國智財訴訟的一大進步。

另外,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李念祖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以下簡稱智商法院)院長陳駿璧等主辦單位在致詞時皆提及此次修法涵蓋面向極廣,包括修正智慧財產案件管轄變革、加強營業秘密保護、增訂律師強制代理制度與加強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促進舉證便利與審理效能、紛爭解決一次性、解決專利權人主張「更正再抗辯」之實務爭議、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推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之司法e化等面向,以期建構更具專業、效率及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

李念祖所長說,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從2008年智慧財產法院成立以來進入新紀元,至2022年底,已累積近四千件司法審理案件。十五年來在產官學界努力下,智慧財產審理程序和案件品質都不斷進步,也建立許多具有智慧財產權保護發揮重要影響力的判決。隨著科技不斷進展,智慧財產權案件趨於多樣、複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思維就必須與時俱進,而智慧財產權審理法制也就從規範個案案件的審理程序進展到主動創造出使智慧財產權權利人願意積極運用其權利的法制環境。

陳駿璧院長特別指出,本次修法重點之一,係為回應外界對於營業秘密保護的期待,將營業秘密罪之第一審刑事案件,改由智商法院審理;另配合國家安全法修正,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刑事案件,亦由智商法院管轄,以落實專業及妥適迅速審結要求。其次,此次修法也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主要考量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具高度法律專業,為保護當事人權益,促進審理效能,新增特定類型之智慧財產民事事件皆要由律師強制代理。

研討會並邀請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張銘晃向在場來賓詳細說明此次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的變革。張法官表示,此次修法係採全案修正,本法分為六章,其中增訂第五章罰則的部分。合計修正條文共77條,計增訂36條、修正41條。智商法院智慧財產庭庭長蔡惠如以民事事件為例,針對促進審理效能及紛爭解決一次性進行專題演講。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劉怡君便指出,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國安法)對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已有更重的處罰規定,加上營業秘密法的罰責,使得我國在智慧財產權呈現層級化保護體系。此外,原本國安法已規定,這類案件本來就由智商法院管轄,但這次更明確規定,因為案件重大,須由智商法院中的第二審法庭,負責為第一審的審理,係為二級二審。

理律合夥人呂光律師指出,此次修法強化了秘密保持命令(以下簡稱秘保令)的運作。法院認為有必要在法庭上開示某項含有營業秘密的證據資料,讓他造可以進行辯論,此時法院想同時發秘保令,以保護這些證據資料。舊法規定只有秘密持有者才可聲請秘保令,因此,法院須曉諭持有者聲請秘保令。但持有者可能因不想公開該證據資料,故不配合聲請。此次修法新增,法院得依他造或當事人之請求,於聽取意見後發秘保令,不須持有者聲請。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陳在方則主要說明此次修法中的律師強制代理及專家參與的觀點。他認為,重視智慧財產案件訴訟上對專業性、妥適性及審理速度的高度要求,採行律師強制代理制度與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建立查證制度與採取專家證人制度,係審判制度上的重要發展。相關制度具體的操作標準,仍有賴實務上的建立。查證制度與其他既有制度之間的關係與互動,亦有進一步研究的空間。查證制度之實效與營業秘密保護間的平衡,需持續發展。

研討會後半場進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制度革新與實務應對策略圓桌論壇,由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主持,與聯發科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宿文堂、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執行長王偉霖及理律合夥人黃章典律師進行與談。由於此次修法範圍相當大,台上台下討論積極、互動熱烈。


▲此次研討會報名踴躍,座無虛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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