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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1月27日玉山小聚

張善政政委在玉山小聚演講

“台灣數位匯流的現況與展望”

文:溫倬威、黃敬傑、張曜涵整理

什麼叫做「數位匯流」?根據行政院所核定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指出,數位匯流是指透過單一平台可提供語音、數據與影音內容等應用服務。

由於受到網際網路IP技術的影響,語音的傳輸技術完全被改觀,過去是兩邊通電話,兩邊通道的線建立起來後,就開始計算時間,即使使用者拿著電話不講話也是在算錢;但Internet是有傳送訊息才算錢,是一個封包、一個封包的計算,因計費模式不同,連帶地整個營運模式也會有所差異。

就現在的技術來說,不論通電話、上網(透過光纖、銅線)或看電視,都完全可以透過網際網路來進行。現在家裡電視機旁邊可能放有錄放影機、cable modem、ADSL,還裝設有線電視的機上盒、遙控器等,大部分民眾家裡目前大概都還是這樣的情境。未來在數位匯流後,整個cable modem、ADSL或者錄放影機等,全部都會放進同一個盒子裡,但這個盒子已經不是現在我們一般看到的那種盒子,而僅是一個非常小的隨身碟(USB),插在電視上就可以看電視。Apple TV就是這樣的一個小隨身碟,民眾可以隨插隨看電視。遙控器也是一樣,現在雖然已經有單一的遙控器可以整合、取代許多電器設備的遙控器,但還不是非常普遍,未來也可能出現以智慧型手機當單一遙控器。

手機、平板電腦都變成遙控器

以我父親做例子,高齡八十八歲的他是我做數位匯流的實驗對象。他雖然年紀大,但對新東西還是很有興趣。當年我買了一個華碩小電腦,因為輕,所以可以拿著到處走,到哪裡都可以上網,但他用起來很辛苦,因為老人家眼睛不好,看不清楚螢幕,且鍵盤上的字很小,而遙控器對他來說,也是非常難用,因為遙控器上面的字更小。但是去年我在Google任職時,Google發給我一個kindle fire。kindle fire和現在的平板電腦很像,和iPad類似,畫面可以放大縮小、無線上網。我帶回家給我父親用,他對kindle fire愛不釋手,隨手一拉,螢幕就放大,可以看的很清楚。這就是數位落差要解決的問題,讓不管是老人家也好、不會用電腦的人也好,都可以輕易的對數位設備上手。

實在佩服Apple發展出的平板電腦,其人機介面實在太有影響力了。從以前的鍵盤一下子突破到平板。老人家以前用電腦不到半小時,現在幾乎整天拿在手上。平板電腦讓一般比較不習慣鍵盤及螢幕的人開始享受使用的樂趣。

為什麼提到我父親這個案例?因為遙控器也在數位匯流中。現在電視已經可以上網、可以連WiFi,電視遙控器的功能未來也可以用軟體寫入平板電腦中。我父親要看電視,可以用平板電腦讓電視機的畫面同步出現在平板上面,在平板上點選選項,就不需再用遙控器去控制電視螢幕;他也可以在平板上選擇看電影,點下去後就自動在電視上開始播放電影。到那時候,平板電腦和電視機就會像是連體嬰。這樣的情景,廠商說大概明年上半年就可以問世。我想,這對像我父親一樣的老人家來說,就是數位匯流帶來的好處。

賣電視=賣手機?

最近鴻海推出六十吋的電視,中華電信MOD和凱擘就開始賣那三萬八千八元一台的電視。如果稍微注意一下,曾經有產業新聞報導:韓國SAMSUNG 在研發下一代新電視的技術,大概還要好幾年才能做出大尺寸如六十吋的大螢幕。 韓國SAMSUNG原來也不著急,以為在世界上沒人跟他搶市場,但是沒想到鴻海出招,六十吋的電視在美國甚至價錢更低,不到一千塊美金一台,演變成雖然我們的技術還沒能達到下一代新電視的技術水準,但是大尺寸電視市場已經在一夕之間被台灣鴻海體系的電視搶佔。這在SAMSUNG內部引發相當多的爭議,到底SAMSUNG是要繼續研發下一代技術後再把市場搶回去?還是現在應該回過頭用這種過渡時期的技術跟鴻海搶市場?

這個案例有好幾個意義:價錢是一回事,通路又是一回事。以前我們是到賣場或是全國電子、燦坤之類的通路買電視,現在你買電視是跟中華電信、凱擘買,鴻海則是在中華電信和凱擘後面支援它的物流。前幾天家中把六十吋電視裝起來後才知道,現在裝機的專業跟以前去大賣場買電視機搬回家自己裝是完全不一樣的。遙控器裡面的設定也不同,原來的兩個遙控器可以互相拷貝,且兩個遙控器可合併成一個遙控器。我父親原來不怎麼看電視,但六十吋電視裝了之後,數位的畫面太清楚了,且有兩百多台節目可以選,節目內容比以前豐富太多了,他看電視的時間也增加了。

電視直接上網

平板電腦成為電視的最佳伴侶

根據市場調查,至2015年時,全世界的電視有百分之五十(大約五億台)都可以直接上網。

延續我父親愛平板這個案例。我最近剛好看到一個報導:因為平板電腦輕薄,介面非常親和、使用方便,以後的電視機可能不需要遙控器,平板電腦會成為電視的最佳伴侶。這個報導說明,現在的趨勢是”tablets are made for multi-tasking”。 什麼意思呢?以前我們講multi-tasking(多功),是講電腦做多功能,現在講multi-tasking,是指人!我們人要multi-tasking:我需要兩個螢幕時,看一個螢幕,手上拿一個小螢幕,所以82%的人說這個平板電腦讓整個工作變得更容易,75%的人認為平板電腦讓他們覺得生活出現的gap被彌補起來了。所以說,平板電腦跟數位電視將結合成為最佳伴侶。

看電視一心二用?

平板電腦拯救了電視?

看電視一心二用可以嗎?到底有多少人看電視時是看著兩個螢幕?根據統計資料,有42%的女性、40%的男性會手上拿著平板還盯著電視螢幕上看。所以平板電腦是否拯救了電視?我的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呢?

有一個報告說:電視需要另一個載具(device)。現在年輕族群越來越不看電視,因為很多東西可以在電腦上看。但在電腦上看久了,眼睛會很累,而且幾乎youtube上好看的東西,透過電腦上看,好像並不會過癮!所以電視跟平板電腦的結合為電視創造了生機。從這個角度來說,平板電腦是不是救了電視呢?!

再看另一個統計資料顯示,多數的人要看電視、也要平板,但如果二選一的話,有36%會選擇不要電視、要平板;28% 的人還是會選擇電視。所以有平板電腦就有電視,電視透過平板電腦變得更容易操控。透過平板電腦跟電視結合的例子,我覺得可以慢慢讓民眾「感覺到」數位匯流是什麼東西!請大家拭目以待,如果未來真的可以用平板電腦遙控電視,我想我會第一個去幫我父親弄一台。

市場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呢?現在各位都知道,手機與手機門號都是與電信公司綁約在一起賣的,手機主要的銷售管道是電信公司。如果以後平板電腦變成電視的遙控器,平板電腦的最大銷售管道可能又變成電信公司。這是套用便利商店7-11的邏輯:誰幫你上架,誰就有關鍵決定力。

7-11其實非常有power,他可以決定你什麼東西擺在什麼地方,讓人第一眼看到。大家也知道7-11對產品上架的挑剔度和抽成的標準很高。它之所以會有power,是因為掌握客戶。電信公司或者有線電視業者會比燦坤或者全國電子更容易掌握客戶。所以今天我們看到手機透過電信公司銷售,電視也已經開始透過電信公司來賣,過了半年、一年,平板電腦也將透過電信公司販售。這就是7-11上架的邏輯。

資訊力的國際評比

世界經濟論壇(WEF)今年上半年評比全球網路整備度,台灣在全球142個國家中排名第十一,新加坡全球第二、美國第八、英國第十,韓國第十二、第十三是香港,十一、十二、十三幾乎並駕齊驅。所以目前我們看起來好像還不錯,是亞洲第二名,但一眨眼很容易就輸掉。看這個統計,很多人喜歡說我們是亞洲第二名,但我比較關注、警惕的是,我們的優勢能撐多久?

數位匯流的推動策略

政府推動數位匯流的策略,主要是營造跨業競爭的公平環境,並發展匯流加值服務。目前規劃了七個大的推動主軸:環境建構面,主要包括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升級、調和匯流法規環境;基礎建設上,則要整備高速寬頻網路、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應用服務方面,則要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建構新興視訊服務、豐富電視節目內容等。

推動數位匯流的現況與檢討

高畫質數位電視開始

從今年二月中到政府單位服務至今,我大概推動了幾件事情。首先,在六月份時,結合了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部會,分批把無線電視類比訊號關掉,進入全面數位化時代。這時,比較痛苦的是偏鄉地區民眾,但關閉類比訊號時的客訴電話比率約僅0.06%,相較於日本關閉類必訊號時的狀況是好很多的。這個部分,要給當時所有協助推動的單位一個鼓勵。

不過,我們將無線電視從類比轉到數位,在國際上並不算先進,僅在中間等級。現在是2012年,同年完成轉換的還有英國及愛爾蘭等國家;澳洲、土耳其預計在2013與2014年完成;比我們早的有美國、日本、西班牙、盧森堡、比利時等。

優質內容為驅動數位化的重要引擎

推動數位轉換的過程其實不如外界以為的容易。當時馬總統一個非常重要的政見,是要在2012年七、八月份時,讓民眾能透過任何載具收看奧運高畫質節目的轉播。我們花了很大的功夫,讓大家能分享這些節目。後來我們觀察,因為普通的類比電視上無法看到高畫質的節目,所以奧運期間,申裝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的客戶成長了16%,這增加的16%客戶,就是為了看高畫質的奧運節目而把類比換成數位。這個經驗給我們的啟示就是:推動數位化要有好的節目內容。

中華電信的MOD也是一樣:六月份103萬戶訂戶,八月份117萬戶,成長了4%。MOD因為節目內容有限,一般人覺得電視節目不好看,整體開機率不到五成。亦即,一百多萬戶不到一半的人開機。即便是北京奧運,過了巔峰就一路下去;轉播南非足球賽時,收視率上來一點點又下去,今年奧運算是好一點。

中華電信MOD與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展

MOD到底該怎麼辦?我們知道,MOD的經營非常辛苦,因為與有線電視業者處於競爭態勢,拿不到好節目,所以MOD有時會找一些國外的新聞節目填充頻道。

MOD其實做了很多的努力,但節目都不吸引人,中華電信才會決定想自己來做節目,但又不敢大做,實在太可惜了!

最近,我注意到他們的新聞:MOD開始辦劇本比賽,然後要把好的劇本買下來;因為劇本是創意的來源。前兩天又看到,他們在發展全民健康雲,找了全國醫師公會的理事長協助開始製作保健節目。可以看到,他們已經開始自己投資製做節目,掌握內容與創意的來源。

數位匯流的推動目標

政府在推動數位匯流,還有甚麼事該做呢?總統政見提到,明年要推100M寬頻全面到家,以國內目前寬頻建置的狀況,這個部分問題看起來比較小。但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問題可就大了;今年設定的目標是25%,但是目前只達到15%,要努力的空間不小。另外,新興視訊崛起,新興視訊服務用戶普及率到2015年要達到50%,光纖用戶數要增加、要推動高畫質節目的產製播,還要法規的革新等,均是目前設定的數位匯流推動目標。

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的意義是甚麼?為什麼大家不喜歡數位化呢?主要是節目和機上盒的問題。數位電視沒有機上盒就看不到節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希望業者給每個家庭免費的機上盒,但有些地方政府砍了有線電視業者的費率,業者就不願意主動提供。此外,很多用戶因為沒有實際體驗、感受過類比和數位在品質上的差異,所以不會主動對業者提出要求,或自行添購機上盒設備。所以我們說,推動頭端數位化問題不大,但要推動家戶端的數位化,真的很難。

Internet-TV平台的崛起

文化與政治影響力擴散的管道

有線電視現在有另一個嚴重的威脅,就是網路電視。MOD過去是封閉型的網路,所以對市場環境的衝擊,仍在有線電視業者可能控制的範圍。但現在是節目內容直接放在網路上,民眾透過Google搜尋引擎找一下,很多節目就可以透過網路直接收看了。亦即,民眾只要家裡有高頻寬,就可以看電視,不需另外付錢給有線電視業者。以Apple TV為例,Apple TV就是從美國傳送回來的畫面。

網路的影響無遠弗屆,這已經是趨勢。短期內我們觀察Over-the-Top(OTT TV)

還會繼續成長。

商業模式的改變,勢所必然。以前美國的音樂界痛恨Apple的iTune!以前一首歌賣一兩塊美金,現在99分錢一首歌;以前消費者用30塊美金買一張CD,但裡面只有一兩首紅的歌。Apple顛覆了傳統的商業模式,讓消費者直接買想聽的歌。業界被迫改變營收模式的同時,也發現iTune幫他們引進了其他客戶,從恨到愛,這就是網路科技。再如「少年Pi的奇幻旅程」的3D版,一張電影票要300塊,如果今天可以花個五塊錢去iTune,對消費者而言,不就划算多了!

不只是娛樂文化改變,還有政治改變,中國的中央電視台在網路上有十個頻道免費給你看,像釣魚台事件在網路上就看得很清楚。不管美國的娛樂節目、大陸的新聞節目都在大舉入侵台灣,台灣怎麼辦?

政府要推動高畫質數位內容

我們市場小沒有經濟規模,所以沒有什麼好的誘因讓電視台做好的節目。東西賣不出去、沒有好的創意題材、本土內容比例太低,韓國、大陸、印度和泰國電影都跑進來了。國內電視這麼多脫口秀,然後呢?講戲劇,韓劇光製作成本就是我們的三倍。一輯他們花四百五十萬,我們花一百五十萬,然後重複播出比例很高。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最重要的癥結還是在節目。

為了解決節目來源的困境,我們看到如凱擘、中華電信開始徵求劇本,另外新北市在林口建一個新北影視城,民視和TVBS都進駐,最近台北市內湖也要規劃一個類似的影視城。但電視台進駐後,後面的發展重點,應是看看有沒有機會把產業鏈建起來,這部分行政院可以適時協助。

要建立產業鏈,其實是很困難的,我們當然希望台灣有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從最上游的劇本撰擬、製作到播放,之後節目拍出來賣到大陸去;不過,大陸會把你產業鏈切開,將人直接高薪挖過去,所以我們要建立產業鏈的時候,希望這些人能留在臺灣,協助把我們的產業鏈做的完整。

所以,我們要想產業鏈能在台灣好好的發展,我們要補助這些業者拍高畫質節目。每個人都知道「要教他釣魚而不是給他魚吃」的道理,所以我建議文化部,政府的補助不要只補助末端做節目的人,應就整個產業鏈都納入考量,讓產業鏈雨露均沾,產業鏈才有成長。

最重要的是,我們現在做的這些節目到底有多少收視率,可以形成多少產業效益?傳統電視收視率的調查方法,在現在數位化的時代已經不見得適合與適用。數位化讓業者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什麼節目被客戶收看。未來,包括新媒體收視調查、雲端big data等,都是我們會繼續推動的。希望把產業鏈做起來,讓廠商可以根據客觀的收視率調查做出優質的節目。

我們台灣有很多文化是大陸沒有的,我們要鼓勵創意不能只是看金馬獎,。國產電影近年出了些好作品,如「賽德克巴萊」、「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等。但我以為,這幾年好電影的出現只是偶然,因為你不能保證明年或後年繼續有「賽德克巴萊」這麼好的電影。創意的來源,多數在學校學生剛畢業時,那個時候的他們是創意最豐富的時候,但卻沒有成本拍幾千萬元的電影。所以我建議,我們應鼓勵微電影。微電影非常好拍,剛畢業的學生都可以拍,這些人都是創意的來源。

微電影是過去傳統傳播界忽略的新興媒介,對於做電影的人來說,這是廣告,一點也沒有藝術價值。但微電影一點也沒有拍攝的價值嗎?我覺得不見得。你看捷運上有多少低頭族的人在看?如果頻寬夠的話,看兩分鐘一塊錢,上、下課途中各五塊,一天十塊錢看了五個微電影,你覺得這樣的營運模式不可行嗎?!

我向電信業者建議,在推4G的時候,應該就要設計讓4G上面的加值創意服務可以透過電信業者收費,上面收到的錢,不只是付給電信業者,也可以轉到創意文化業者手上,很多創新營運模式就可以在這裡發生。所以說,內容是金字塔,底層要有微電影的基礎打好,人才要靠微電影的培養才會有穩定、持續的高品質節目。

法規面的檢討

法規面有個很大的問題,是中華電信固網獨佔的問題,過去一直沒能解決。國際上有很大的趨勢,要求電信固網市場上的大業者必須負擔特別的責任與義務。中華電信工會曾質問我為什麼要求中華電信負責基礎網路的建置,而不要求其他電信業者?我回應,現在中華電信固網市佔率高達95%,馬路上有1000個住家,其中有950個是中華電信的客戶,中華電信要不要多埋管線?如果你知道這條馬路開挖後,1000個住家裡面只有50個住家會是你的客戶,你會努力挖馬路挖管線嗎?當然不會!因為虧本。

所以我跟他們講,假如你上班地點是非常方便的,我一年上班百分之95的天數,我會自己開車。我請問你,你是會自己開車還是坐計程車還是會自己買車?一年有百分之95的日子我要坐車上班,我不坐捷運上班,最後的結果,一定是自己買車。反過來講,一年百分之五的日子,你坐車上班,下雨天坐車上班,另外的時間坐捷運,請問你是坐計程車還是買車?當然是坐計程車。

以上面例子來看中華電信就是要自己買車,別的電信業者就是要坐計程車,不要讓其他業者虧錢去埋線,中華電信就是要開放出來,你就是自己買車的人也是計程車的業者。毛治國部長說兩階段修法,現在要讓新電信法通過,要讓中華電信經營內容,修廣電三法,讓有線電視可以經營數位匯流。但是基本上電信法和廣電三法更要修,現在電信法和廣電三法都是修非常小的幅度。這個毛治國部長和我自己都蠻有共識的。我們希望電信法和廣電三法都能大修、希望數位匯流可以實現,是個蠻有挑戰的工作。

寬頻上網,希望用戶趕快往高頻寬去成長。寬頻市場環境價格趕快降。下一代行動上網,NCC在做一些規劃,高畫質節目整合發展,希望可以從產業鏈的方式去推,希望新北市和台北市都能建起來。不知道能不能做數位建置的平台,建立一些頻道讓有創意的人在上面發表。這些事情有的已做到一半,有的才開始。

未來推動重點

總結以上所述,未來有幾個推動重點:

■建設寬頻上網環境,推動100M光纖到戶,並加速1G 超高頻上網試點;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活絡有線電視上網市場;往高頻寬移轉用戶。

■建構寬頻市場競爭環境,落實費率管制政策;為最後一哩提供多元選擇。

■改善上網費用與品質,以上網測速措施促使業者改善建設,將行動上網收費模式合理化。

■妥善規畫下一代行動通訊釋照規範

■推動高畫質數位內容發展,兼顧高畫質節目與微電影均衡發展,發展數位節木製作共用設施,設置孕才平台與頻道。

■透過修法健全數位匯流產業發展,修法未完成前,對於新興媒體給予彈性解釋,容許發展空間;吸收發展經驗,完備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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